一、项目内容:
视频监控设备 一批
(具体要求及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注:
1、采购预算:30.24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视为无效报价)。
2、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要提供所投产品(摄像头、存储服务器、录像机、平台服务器、VC客户端软件、MC客户端软件、解码器、交换机)生产厂家出具的合法有效授权原件;
3)提供近三年(2013-2015)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至少提供两份同类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采购内容及金额,双方签字盖章页);
4)外地供应商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为外地供应商分支机构的须提供营业执照;非外地供应商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外地供应商与其售后服务机构的委托协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四、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售后服务机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其相应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谈判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谈判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五、购买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
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01月15日截止08:30至16:30(北京时间)(周六、日除外)
地点: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高新园区黄浦路541号网络产业大厦5楼)
六、谈判文件的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谈判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特快专递费。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2016年01月19日13:30~14:00时,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第11受理区。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1月19日14:00时。
九、采购单位:东北财经大学
十、采购代理机构: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高新园区黄浦路541号网络产业大厦5楼
电 话:(0411)84347300-8005
传 真:(0411)84359600
联 系 人:马博
开户银行及账号:中国民生银行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
7503 1283 000 5894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