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磋商内容:东北财经大学2#楼有线电视、监控、网络,4#楼广播、监控、网络。(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合格供应商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证,无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企业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外埠企业须提供“省外施工企业入辽承揽业务信息报送单”。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必须是本企业职工,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至少提供近6个月的缴费证明和保险证号),且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负责在建项目。
(5)投标人须提供监控摄像机、监控存储系统、无线路由器、交换机(本项目涉及的所有型号)的合法有效授权原件和生产厂商的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投标人须在磋商前办理安全资格审查意见书。
(3)近三年指2014年5月至今。
3.采购预算:99万元人民币(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磋商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4.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5.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证原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监控摄像机、监控存储系统、无线路由器、交换机的合法有效授权原件和生产厂商的售后服务承诺原件及以上所有证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磋商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6.购买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
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6月7日北京时间每天8:30-16:00(周六、周日休息)。
地点:大连恒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亿达春田大连生态科技创新城D-5-103)。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
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8.投标人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2017年6月12日13:30至14:00(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2)(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9.磋商时间与地点:2017年6月12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10.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北财经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恒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之宇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亿达春田大连生态科技创新城D-5-103
电 话:(0411)82313450-8007
传 真:(0411)82313450-8002
开户名称:大连恒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青泥洼桥支行;
账号:21201500100053012380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