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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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8年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2018年01月12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辽教办电【2018】4号文《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8年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事项的通知》的通知,请各单位、各部门务必于2018年1月16日下班前将2018年拟采购的进口产品报送给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逾期将不再办理。单位报送需提交纸质件(加盖部门公章,送至梓楠楼222)及电子版(电子件请发邮箱:dongdayi@dufe.edu.cn)。
    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将汇总各单位、各部门报送的2018年拟采购的进口产品并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专家论证、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报省财政厅进行审批。
    省财政厅将建立年度进口产品采购清单,纳入采购清单的进口产品,采购时无需再提供专家论证意见和进行公示,直接向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计划即可。
    各申报单位在填写申请表时,要按进口产品逐一填写,并详细描述进口该产品的必要性、可行性、原有基础及绩效目标的设定,采购项目要落实经费预算、建立绩效考核目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及资产利用率,避免浪费。
     联系人:董达一 84713291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8年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事项的通知
附件2: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
附件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汇总表
 
 
 

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