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度政府采购立项申请截止时间的通知
2023年10月08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采购意向公开,公示30天后方可进行采购计划备案。且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支持企业纾困发展的通知》(辽财采〔2022〕119 号)的文件要求“省直预算单位应当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政府采购计划申报”。政府采购或招标工作的周期较长,一般需要至少两个月的时间,为确保我校2023年度的政府采购或招标计划能够顺利完成,请各单位各部门按照《东北财经大学关于修订印发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操作规程的通知》(东北财大校发〔2022〕12号)要求报送采购计划情况。
即日起,至今尚未提交采购意向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将不再受理。已经提交采购意向的政府采购项目,请于2023年10月19日前在oa系统提交并完成政府采购立项申请,逾期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将不再受理!政府采购限额(货物服务50万元,工程类6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不受本通知截止日期影响。 特此通知。
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