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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早为楼、春茵楼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4月17日
项目概况

东北财经大学早为楼、春茵楼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16819
项目名称:东北财经大学早为楼、春茵楼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689,563.04
最高限价(元):6,689,563.04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80日历日。预计2024年5月底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开工令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第三条要求,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1供应商本身为小微企业的,无须分包给其他小微企业预留合同分额且参加本项目磋商享受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2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24%-30%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没有优惠扣除。 2.2.1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须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协议中须列明分包内容。 2.2.1.1若分包内容为建筑平面调整、天花板及灯具、地面、墙面、更换断桥铝、卫生间给排水、照明、综合布线专业工程: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需要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2.1.2若分包内容为消火栓系统、喷洒系统、消防泵房、消防电更新专业工程: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需要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2.1.3若分包内容为屋面防水、外墙保温及喷涂真石漆专业工程部分: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需要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2.1.4若分包内容为劳务分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需具备劳务企业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2.2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截至项目评审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本次参加磋商的大中型企业磋商文件无效。 2.3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1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3.2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须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协议中须列明分包内容。 2.3.2.1若分包内容为建筑平面调整、天花板及灯具、地面、墙面、更换断桥铝、卫生间给排水、照明、综合布线专业工程: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需要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3.2.2若分包内容为消火栓系统、喷洒系统、消防泵房、消防电更新专业工程: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需要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3.2.3若分包内容为屋面防水、外墙保温及喷涂真石漆专业工程部分: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需要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3.2.4若分包内容为劳务分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需具备劳务企业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3.3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截至项目评审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本次参加磋商的大中型企业磋商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2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必须是本企业职工,应具有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且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截至项目评审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7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4月2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均按照未递交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各供应商于递交文件截至时止(2024年4月29日9点30分)自行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将导致废标。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5、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西门一楼大厅处递交(现场递交的投标人须提前与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如未递交备份文件而遇到系统突发故障时,投标人因无备份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①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和本采购文件中第六项磋商及评审第26条规定,磋商小组将集中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供应商须通过“腾讯会议”软件实现,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前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具体操作详见
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80c0433e-4b36-41c8-a570-f1db451645d0&CategoryNum=076001;②单一供应商磋商时间为5分钟左右,供应商接到磋商通知后须按要求逐一进入腾讯会议室进行磋商;③在响应文件中明确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在项目磋商评审环节保持畅通。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东北财经大学
地  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
联系方式: 0411-847132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171号香洲花园酒店商务楼623室
联系方式: 0411-83612760
邮箱地址: dlhfzb@163.com
开户行: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泥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8003022080031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宁达
电  话: 0411-83612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