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北财经大学东大43号楼维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中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所有涉及到“铝扣板面层 300mm*300mm*1.2mm厚”内容变更为“铝扣板面层 300mm*300mm*0.8mm厚”。
(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顺延至2024年05月23日09点30分,相关时间节点同步顺延。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16日 11时00分
(一)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西门一楼大厅处递交(现场递交的投标人须提前与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如未递交备份文件而遇到系统突发故障时,投标人因无备份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解密时限30分钟)、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四)1.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和本采购文件中第六项磋商及评审第26条规定,磋商小组将集中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供应商须通过“腾讯会议”软件实现,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前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具体操作详见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80c0433e-4b36-41c8-a570-f1db451645d0&CategoryNum=076001;2.单一供应商磋商时间为5分钟左右,供应商接到磋商通知后须按要求逐一进入腾讯会议室进行磋商;3.在响应文件中明确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在项目磋商评审环节保持畅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东北财经大学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
联系方式:0411-84713291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大禹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国际金融中心B座4102室
联系方式:0411-88100946-802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超逸
电 话:0411-88100946-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