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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科教创新楼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审核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02月05日

项目概况

东北财经大学科教创新楼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审核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03491

项目名称:东北财经大学科教创新楼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审核服务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88000

最高限价(元):388000

采购需求:查看详见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detail?infoId=32b16fdb19c28bf215d-7067

合同履行期限:东北财经大学科教创新楼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期限30日历日,服务期限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暂定开始实施日期为2026年3月。具体开始实施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残疾人企业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88000

最高限价(元):388000

采购需求:查看详见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detail?infoId=32b16fdb19c28bf215d-7067

合同履行期限:东北财经大学科教创新楼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审核服务,服务期限为报审资料齐全后30日历日。具体开始实施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残疾人企业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001包、002包均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按照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含原注册造价工程师),必须是本企业职工;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截至项目评审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05日18时00分至2026年02月1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2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投标人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投标人。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投标人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投标人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废标。 3.备份文件的递交采用发送邮件的形式。 (1)投标人将备份文件发送至zhongyuan_dl@163.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邮件内容”。 (2)可加密备份文件发送截止时间:2026年2月27日09:00时(北京时间),如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发送不加密备份文件导致投标文件提前泄密自行承担责任。(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可加密备份文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人须自行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5.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6.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或其自用设备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2026年2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解密; (2)因投标人或其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2026年2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文件;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因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格式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电话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北财经大学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

联系方式:0411-84713291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七星街14号

联系方式:0411-82209563

邮箱地址:zhongyuan_dl@163.com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人民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692679540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滕惠宇、张楠、杨丽冬、孙菲菲

 话:0411-82209563